亲爱的原型孙海洋儿子被拐事件中,谁给办的户口:无限追责:反对
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对被拐孩子户口办理问题展开调查,实际关注拐卖儿童链条中公权力有无失职渎职的问题。极有可能存在着出生证造假以及户籍部门渎职的问题。都意味着公安户籍部门管理的疏忽和卫生系统“ 关于近日备受关注的孙海洋之子孙卓及另一儿童符建涛被拐案,山东聊城阳谷县公安局9日凌晨发布情况通报: 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对被拐孩子户口办理问题展开调查,初步查明:孙卓,即孙海洋之子,现用姓名为国某,户籍地在黑龙江省某市。报道中涉及的另一名被拐儿童符建涛,现用姓名为吴某某,户籍地在本县。 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凡涉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 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找回了失散14年的儿子,认亲现场让人落泪。有媒体发文评论称,谁给被拐孩子办的户口,这一点也要查,受到舆论关注。 舆论关注给被拐孩子办户口,实际关注拐卖儿童链条中公权力有无失职渎职的问题。孩子被拐后,人贩子、“养父母”下一步想做的,就是给小孩上户口“洗白”成正常身份。被拐儿童不具备上户口的条件,若能瞒天过海安然落户,极有可能存在着出生证造假以及户籍部门渎职的问题。如果一些公职人员把关审核不严不实、敷衍应付,或者与不法分子里外串通,伪造、买卖申报户口的材料,为非法办理户口大开方便之门,都意味着公安户籍部门管理的疏忽和卫生系统“内鬼”的存在。 福建警方就曾发现不法分子伪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的线索。近日,有打拐志愿者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消息称,河南省商丘市妇幼保健院曾有4885份出生证被盗,近10年未破案。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回应称,进一步加大案件侦破力度,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无论是户籍部门、还是卫生系统,对其中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必须严肃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事实上,户籍作为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在身份证明上地位重要,个人的上学、就业、结婚、购房等,都有赖于它的证明作用。也因此,户籍管理、户口申报存在着不小的设租寻租空间。除了给被拐孩子办户口,近年来,受到关注的高考冒名顶替事件、持有多个户口购买多套房产的“房叔”“房姐”、在逃人员办理假户口“漂白”身份等,背后都涉及到违规违法办理户籍,伪造身份证件,甚至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对于此类问题,一方面随着户籍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进步,伪造身份、户籍信息越来越难。 补办出生证明,户口迁转、登记、身份证制作等,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办理手续。特别是随着亲子鉴定技术普及,户籍全国联网,在信息审核时加强异地间的沟通等,大大压缩了造假空间。但与此同时,无论技术怎么进步,监督管理不能松懈。要从给被拐孩子办户口中得到警钟,以案促改促治,梳理户籍办理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强化相关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纪法意识,严格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办假户口、错误户口、多个户口。 当时有几个背景问题。 一是在很长时间里,甚至包括现在,并不是所有人都在医院生孩子。历史越早,在医院生孩子比例越低,医院记录越乱。这样,给孩子报户口时候,出生医学证明之类缺失很正常。 去年有个很好的电视剧《山海情》,很多人都看过吧。里面有个故事,很多学生没到16岁就出去打工了,白校长很生气,就质问家长,家长咬死孩子已经16岁了。当时,一个福建过来支教的老师问,看户口不就知道有没有了?白校长表示,这些户口都是自己报的,说啥时候生就啥时候生。 这段故事是符合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情况的。就是因为很多人也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所以录入户口时候这也不是必要选项,家长说啥情况,就啥情况。 二是户籍管理的联网也是一步步才做到的。 便捷和安全本身是矛盾存在。在户籍管理还没有联网,或者联网还不够的时代,户籍民警每天面对大量上户口改户口的人,要快速完成,和确保每一个都没问题,是不可能做到的。 三是耳熟能详的计划生育时代问题。 计划生育时代,超生是要受罚的。所以为了逃避罚款,许多人会选择暂时不上户口。这就是所谓的黑户。但是,黑户不能一直黑啊,最终还是要陆续上户口的。这个过程就成了稀稀拉拉的糊涂账。许多小孩拖到该上幼儿园或者小学时候,再去上户口,这时候拖久了,罚款也减少很多甚至没了。反过来说,对地方政府来说,暂时拖住,超生问题就不会暴露,等到几年后这事也没人狠追究了。 所以对于超生儿童来说,做几年黑户,慢慢消化,是当时地方政府和超生百姓之间一种双赢的默契。老百姓如愿以偿少交罚款还要了孩子,地方政府领导不用因为计生工作不力受罚。 但代价就是上户口工作混乱的多,大量上户口儿童已经几岁了,再加上往往是超生游击队状态下生的,这时候根本没法查他出生时候的情况。 所以,现在说起拐卖问题,义愤填膺可以理解。但这种无限追责的思想,我是反对的。因为根本上,这种思想是脱离历史环境说问题。现在人普遍生在医院,都是凭出生证明上户籍;户籍做到全联网,办户口网上一点就一系列操作到位了;计生政策也几乎没什么影响了,不管怎么生,只管上户口就是了。 2、 一些媒体和一些网友都将目光聚焦在孙卓身上,却没有考虑过孙卓他的心情。这些愤怒之言,宣泄的是网友自己的愤怒还是正义呢? 孙卓跟符建涛不一样,符建涛从小有原生家庭的记忆,养父母对他也不好;孙卓没有亲身父母的记忆,养父母对他也非常好。不能因为孙卓跟符建涛做出不同的选择,就对他过于苛责,并要求他做出一样的选择。因为他也是受害者。 设身处地想一想,假设我们现在的父母突然有一天告诉我们不是他们亲身的孩子,而是被买来的,我们可以迅速跟养父母断绝关系回归亲身父母的身边吗? 很难吧!至少对于我来说太难了!我无法想象我的妈妈是一个参与人口买卖把我从亲身父母身边夺走的人。即使她是,我可能也会下意识的为她找借口。毕竟,我所认知的全部人生里她就是我的亲父母。 毫无疑问,参与买卖儿童是有罪的,无论是买方和卖方。但请让法律去严惩他们,其他人,包括媒体和众多网友请远离当事人的生活吧! 律师解读相关法律责任 、警方透露,如今拐卖孙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捕,帮助其藏匿孩子的同犯也正在申请批捕中。此外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孙卓的养母及另一名被拐孩子符某涛的养父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对于孙海洋的养父母的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续有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以非法拘禁或故意伤害、侮辱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数罪并罚。 但同时付建强调,基于孙海洋反映其养父母对其很好,法律也规定对收买的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那么理应对孙海洋的养父母涉嫌的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理。 养父母到底是否应被追责?每一起被拐儿童案件告破,都面临这样的追问,也是长大成人的被拐儿童面临的两难选择。18岁的孙卓决定留在养父母身边,他承认“亲生父母找了这么多年,一定很辛苦,很疼爱自己”,但他也说,“不管怎样,(养)父母养了我十几年,对我这样只活了十几年的人来说,其实相当于我的全部了。” 是有养育之恩的“父母”,还是参与买卖儿童的罪犯?情与法的交织,当事人与旁观者的不同反应,支持与反对观点的鲜明对立,让追责的讨论超越了团圆本身。据深圳警方介绍,目前,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刑拘,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孙卓的养母及另一名被拐孩子符某涛的养父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拐卖孩子的人必须受到严惩,对被拐孩子视如己出的养父母也不免责,才能体现法律的庄严。 |